纳溪区公开考试选调15名教师 6月20日报名

14日泸州市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发布公告按照公开、公平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决定面向区内公开考试选调教师15名岗位表选调条件考试选调对象和范围:符合相应岗位条件的纳溪区在编中小学教师(纳溪中学、护国中学、江南职业中学和幼儿教师除外)。考试选调对象基本条件: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拥护中国共产党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爱岗敬业,事业心和责任感强。2.

14日

泸州市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

发布公告

按照公开、公平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

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

决定面向区内

公开考试选调教师15名

岗位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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选调条件

考试选调对象和范围:

符合相应岗位条件的纳溪区在编中小学教师(纳溪中学、护国中学、江南职业中学和幼儿教师除外)。

考试选调对象基本条件:
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拥护中国共产党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爱岗敬业,事业心和责任感强。

2.身体健康,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。

3.近四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(指2019-2022年度)。

4.学历、专业: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专业与附件1中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。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,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。

5.教师资格证:教师资格证与附件1报考岗位要求有效证书为准。

6.年龄: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。具体详见岗位需求表(附件1),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6月20日,例如:40周岁以下指1982年6月20日以后出生。

7.具有拟报考岗位所需知识和能力。

8.应当符合《事业单位管理回避规定》(人社部[2019]1号)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。

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:

1.正在接受纪律审查、监察调查,或者涉嫌犯罪,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;

2.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限未满的;

3.按照《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、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》规定,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;

4.其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调动的。

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,由资格审查、考察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公开考试选调全过程,在任何环节发现并查实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情形的,取消其报考或考试选调资格,且后果自负。

6月20日报名

报名时间:2023年6月20日9:00-11:30,14:30-17:30,每人限报一个岗位。

报名地点:泸州市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大会议室(泸州市纳溪区云溪西路一段99号,区政府大院内)

报名方式: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。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公告,如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无法把握的,可拨打政策咨询电话咨询(0830-4282240)。

报考者现场报名时应提供的报名资料:《报名表》、有效身份证、教师资格证、毕业证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(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)。所在学校校长未在《报名表》中签批意见和未盖章的作无效处理。

报名表可点击“阅读原文”下载

(来源: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官网)